為何申請樓按要自備信貸紀錄?
3-12-2020
不論是購置物業或轉按,向銀行申請按揭,只要簽署授權文件,銀行便會取得按揭申請人的信貸紀錄。但如果是向財務公司申請按揭,有時便會出現貸款機構要求借款人自備信貸紀錄的情況。而要自備信貸紀錄,其實有一定的難度。
香港的信貸紀錄由一家私人公司管理,本地的銀行及大多數較具規模的財務公司,都是信貸資料庫的會員。會員會將借款人的信貸資料(包括延遲還款的紀錄)提供予資料庫,再由此整合每個人的信貸報告。行內以該公司英文簡稱,很多時會稱信貸紀錄為「TU Report」。
貸款機構處理貸款申請時,如需索取申請人的信貸報告,有兩個方法,如果貸款機構本身是資料庫會員,一般會取得借款人授權,向資料庫索取報告。但對於非會員的貸款機構,即使有借款申請人授權,也不會取得報告;此種情況下,相關機構可能會要求借款申請人向資料庫購買自己的信貸報告,再提供予相關機構。
須證實身份才可取得報告
其中一種貸款機構不是信貸資料庫會員的常見情況,是發展商為個別新盤成立的財務公司,他們單純是為了向指定新盤買家提供按揭而成立。由於是新成立,往往不會(或來不及)申請成為資料庫會員,但在審批按揭時又需要了解借款人的信貸紀錄,便會要求借款人自行索取信貸報告。
借款人是可以購買自己信貸報告的,但前提是要證明自己的身份。如果是網上申請,資料庫的網頁會要求你提供自己一系列的個人資料,只有證實身份,才可取得報告。
由於過去曾出現名人資料被撞中,信貸報告被取得的情況,資料庫提高了網上認證的要求。如果填寫錯誤,系統會要求你親身前往該公司,提供身份證明文件,才可購買資料。要留意的是,要現場購買資料,由於名額有限,也要先行預約。如果借款人打算申請發展商關連財務公司的按揭,而貸款機構指明要借款人提供信貸報告,請預留更多時間處理,避免因為索取報告遇上阻滯,而影響按揭申請。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20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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