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積金供樓可行嗎?
11-4-2015
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逝世,獅城與香港在各方面的異同再一次被拿出來比較。其中一個熱門話題是「強積金供樓」,新加坡人可調用公積金供樓;香港的強積金又是否可以仿傚,以減輕小業主供款負擔?
本來「強積金供樓」的構想,只是坊間茶餘飯後的話題,但新上任的積金局主席忽然表示,有關概念值得研究,甚至打算在積金局董事會討論。令有關話題突然升溫。但觀乎初步反應,似乎社會對有關建議不太受落。
其中一個已有多人提及的是強積金供款與樓價比例問題。某國際調查報告提及,香港的平均樓價是中等收入家庭的17倍;而新加坡的數據是5倍;而另一方面,新加坡人的公積金大概佔月入3成多;相對而言,香港強積金的僱主及僱員供款,總共只是月入1成。簡單來說,新加坡的樓價相對於當地人收入較為相宜,公積金比例卻較高;新加坡人挪用公積金作供樓,對減輕每月供樓負擔的作用明顯較香港人高。當然,要提高強積金供樓的作用,其中一個方法是增加強積金的供款比率;但觀乎民情,此方向的改變,大概難受打工仔歡迎。
另一個問題是,現時市民嘆置業艱難,除了指按揭供款高企外,首期開支是更嚴重的問題。即使容許市民將強積金用於供樓,對買家面對難以儲蓄首期的問題,卻是難以解決。
在 算術之外,以強積金供樓亦有其原則問題。在香港,一般有置業的中產家庭,自置物業佔資產組合比例一般較高。強積金將資金投資於不同的基金,原則上有協助市 民分散風險的作用。未來如果容許市民將強積金用於供樓,便等同將所有雞蛋集中於同一籃子。一旦樓價下跌,挪用強積金供樓的市民,便會蒙受更高的損失。
假 設強積金可用於供樓,對小業主有沒有幫助、風險是否過度集中,此是個人層面的微觀問題。但將有關構想落實,對宏觀層面的影響亦不容忽視。金管局推出多輪措 施收緊按揭,政府多次增加印花稅,說穿了就是以減少按揭槓桿、增加交易成本的方式,以圖調節樓市。如果在現時樓價偏高的時候調整強積金條例,容許挪用強積 金供樓,便等同為熾熱的樓市注入更多燃料,似乎有違政府調控樓市的政策目標。
強積金用於供樓的構想,絕非一無是處;但考慮到樓市周期及政府的施政目標,現時卻未必是考慮推行的適當時候。
原文刊於iMoney 2015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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