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售公屋增加自置比率是否理想?

分享文章:

團結香港基金建議港府,日後出售公營房屋,補價於出售時鎖定,而不隨市價上升。最終目標是希望香港有75%家庭居於自置物業。團結基金的背景令人不能輕視有關建議,問題仍然是地從何來。

團結基金由特區首任特首董建華牽頭成立,基金提及長遠75%家庭置業的目標,也令人想起董建華首份施政報告的洪圖大計。董建華先生除了是首任特首,現時更是政協副主席,在香港的影響力無容置疑。無獨有偶,在基金提出75%置業目標前,新任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亦提出以首置為主導的房屋政策。

自置增加=社會和諧?
在提高置業比例背後,隱然有一定的施政考慮,似乎政府認為,有樓階層比例高,社會就會較為穩定。不管此看法是否成立,但當政府決策層相信有關觀點,自然會有較大動力鼓勵港人置業。而團結基金會建議政府考慮以港人首置上車盤、綠置居及新居屋作為試點,如果成效理想,可以進一步擴展至所有公營房屋。

與1997年不同,回歸前後,港府有多個現金資助的置業計劃;但當年部分「受惠者」入市後卻遇上金融風暴樓價大跌,受惠反變受害。而現階段不管是政府或其他智庫,似乎都沒有「現金資助市民入市」的計劃。在私樓、甚至居屋供應難以大幅增加的前提下,要增加自置居所比例,將公屋出售似乎便最快捷妥當。而調整補價標準,理論上的確可以增加公屋住戶購買單位的興趣。

出售公屋 住戶居住情況未見改善

問題在於,將公屋出售予居民,其實解決了什麼問題?出售現有居屋或興建新的居屋/綠置居/首置上車盤不同,後者不管名目如何,總算是增加住屋供應。而出售現有公屋,房屋供應量不會因而改變,公屋居民購買單位後,居住環境亦未見改善。數來數去,反而租戶變業主,要承受較高的維修支出。唯一改變了的,只是名義上的自置居所比例。

至於各類出售資助房屋,調整補價至出售時固定金額,固然可增加吸引力,某程度上可算是還富於買家。問題在於,如果未來出售資助房屋的供應量少,便變成以公帑資助少數人入市置富。相反,如果供應量充足,可令多數合資格買家受惠,調整補價標準受到的批評可望減少。問題仍然是:地從何來?

原文刊於經濟日報網站2017年10月25日
如有任何關於按揭問題,可直接Whatsapp聯絡我們(+852 55966181)。


分享文章:
返回目錄
WhatsApp 即時查詢按揭